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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温瓯教党〔2019〕19号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印发《瓯海区教育系统“以案明纪防风险,振奋精神强担当”警示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学校(单位)党组织:
现将《瓯海区教育系统“以案明纪防风险,振奋精神强担当”警示教育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委员会
2019年6月4日
瓯海区教育系统“以案明纪防风险,振奋精神
强担当”警示教育月活动方案
根据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和《瓯海区“以案明纪防风险,振奋精神强担当”警示教育月活动方案》(瓯委办发〔2019〕29 号)精神,为进一步筑牢全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决定于2019年5月下旬开始,在全区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开展“以案明纪防风险,振奋精神强担当”警示教育月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区委九届七次全会关于清廉瓯海“七位一体”建设的总体部署,以邱乾建、冯志平、孙金荣等典型案例为鉴,强化廉政警示教育,着力解决全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全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法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提振精神,全力谱写“优办教育、学在瓯海”建设新篇章。
二、活动内容
1.召开一次全区教育系统警示教育动员大会。各学校(单位)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区教育局党委主要领导作警示教育动员讲话。各学校(单位)党组织书记要上一堂专题廉政党课,用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2.组织一批现场警示教育活动。组织部分学校(单位)领导到监狱参加警示教育,警示领导干部守住纪律红线。组织党员干部分批到廉政基地、监狱或看守所开展警示教育,实现廉政教育全覆盖。组织部分党员干部参加区法院职务犯罪庭审观摩,警示党员干部守住纪律红线。
3.开展一次廉政主题党日活动。各学校(单位)党组织要集中开展一次“以案明纪防风险,振奋精神强担当”为主题的廉政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通过读案思廉、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等形式,提高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通过在线考试、集中测试等形式,积极组织参加全区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知识测试。
4.学案例,敲警钟。强化案件警示震慑,通过党内文件、“两微一网”新媒体等学习剖析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和一批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用好腐败案件“活”案例,举一反三,常敲警钟。邀请区委讲师团、优秀团干成员,到学校(单位)开展典型案例宣讲活动。
5.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学校(单位)党组织特别是近3 年发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学校(单位)党组织,要召开“廉洁从教·构建清廉校园(单位)”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干部要结合三清单一承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
6.开展一次廉政风险排查化解行动。把巡察和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两个责任”不到位、个人事项报告不到位、违纪违法案件学校(单位)作为重点对象,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建立“问题清单”、“落实清单”、“责任清单”,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从源头上减少问题发生。
7.创作优秀清廉文化作品。挖掘和利用教育系统清廉文化资源,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清廉文化创建活动,发动党员干部创作廉政文化作品,包括廉政党课、廉政视频、廉政故事、廉政书画等,进一步丰富教育系统的廉政教育资源,选出主题鲜明、内容优质的作品上报。各学校(单位)党组织至少择优选送廉政故事、廉政书画作品各一个。
8.学习贯彻容错澄清实施办法。各学校(单位)要深入学习《瓯海区推动容错纠错机制落地见效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办法 (试行)》,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原则,把握60 条容错纠错情形准确甄别研判,精准做好容错纠错工作,为担当者担当。准确运用向党组织通报反馈、公开通报澄清、媒体澄清等方式,澄清一批检举失实的信访举报,为干事者撑腰。
9.开展“清廉教育”演讲比赛。围绕“清廉教育”“清廉学校”建设活动,开展全区教育系统“清廉教育”主题演讲比赛,激发全区教育系统清廉建设的热情,大力营造崇廉守廉的氛围。
10.选树一批担当作为好校(园)长。在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中选树一批“敢担当有作为好校长”,进一步营造敢于担当的良好氛围,推进瓯海教育高水平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压实责任。要把警示教育月活动作为2019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校(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活动,认真组织实施,层层压实责任。党组织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率先垂范,狠抓落实。
2.创新载体,突出实效。要统筹抓好各项专题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强化责任和工作落实。各学校(单位)既要高标准完成警示教育“规定动作”,又要创造性开展“自选动作”,不断创新教育内容、形式和载体。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及时宣传报道活动动态,推动警示教育月活动深入开展,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各学校(单位、幼儿园)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新闻信息、图像视频和总结材料于6月10 日前报送区教育局张平凡老师OA邮箱。联系电话: 88598182。
附件:警示教育月活动安排表
附件

抄送:区委,区纪监委。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6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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