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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温州市瓯海区艺术实验小学 防欺凌治理委员会的通知
编辑:金宗正  来 源: 瓯海艺术实验小学   时 间: 2025-11-29 04:57:44  浏览数: 186  


 

 

 

关于成立温州市瓯海区艺术实验小学

防欺凌治理委员会的通知

 

一、背景与目的

为加强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确保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生命安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门关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本校学生防欺凌治理委员会。

二、组织架构

1.主任:周素娟(校长)

2.副主任:吴学博德育副校长)、贾忠静(副校长)、麻锡娥(副校长)刘成川(法治副校长)

3.成员:吴沈丹(学生工作处主任)、何跃男办公室副主任)金宗正学生工作处副主任)蒋纯纯安全保卫处副主任刘觅(心理老师)翁笑游(教师代表)潘婉群(家长代表)、季妤筱(学生代表)

学生防欺凌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德育副校长兼任,副主任由学生工作处主任兼任。

三、工作职责

1.组织协调:负责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2.制度建设:建立和健全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规章制度。

3.教育培训:常态化组织开展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及家庭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4.监测干预: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干预。对发现的欺凌事件线索和苗头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对早期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立即控制,实施必要的教育、惩戒,做到防微杜渐。

5.处置惩戒: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实施“零容忍”,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四、工作要求

1.各成员要高度重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构建校园欺凌防治工作体系。

3.定期开展工作总结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五、欺凌防治联系

联系电话:0577-56952021,邮箱:

刘成川--法制副校长:13958742859

吴学博--德育副校长:13738346834

 

 

温州市瓯海区艺术实验小学

                            2025年 9 月 29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瓯海区艺术实验小学           2025  9   29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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